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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常不解,為什麼當小孩子做了對不起我的事,我一點也不生氣,

「小孩子,不懂事嘛!」

可是當大人說了一句得罪我的話時,我卻氣在心裡久久不散。

原來,我以為大人說話就是要得體,進退要有據。

大人不可以做錯事,大人不可以說錯話……

可不可以當自己一百歲了呢?
也就是說,不管現在是二十歲也好,四十歲也罷,在內心當自己已經一百歲了。

一百歲,人情世故看盡,酸甜苦辣t嚐遍。
人家一個眼神、一個動作,我們都看在眼裡,卻慈悲包容。

比如說,長輩罵你,你把自己當一百歲,而長輩才六十歲,

「小孩子嘛,他也有很多不懂的地方,沒什麼啦!」

當別人放冷槍,對你做出過分的事,第一先檢討自己,

再來要想:「他受到傷害,會做這些保護自己的動作,是很正常的事。」

人真的很渺小,對這個大宇宙而言,

就算我們讀了一輩子書,所懂的也只是一粒塵沙而已。



我所懂的別人不一定懂,但更多時候是別人懂的比我還多。

再說,每一個人其實都是我們生命中的過客,

即使親愛的家人,也很少是生死相隨一路走完的。

像國小到大學的同學,想想,即使現在仍連絡的,也很少相聚。

同事最多三四十年,也要說拜拜。

就算親密如夫妻,扣掉吃飯、睡覺、工作等,真正彼此陪伴的時間也不多。

在千千萬萬人之中,我們就只跟幾位或幾十位有緣,

然而,也就是這幾位和我們一起經歷生命的喜怒哀樂。

人與人的相處,摩擦或許在所難免,
但是認真想想,也不過是短暫的相處,又何必斤斤計較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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